2020年以工代训补贴新政策:以工代训是什么意思?补贴是给员工还是企业?

什么是"以工代训"?

所谓“以工代训”,是指企业利用自有场所、生产设备,让职工边工作边进行生产技能培训。为有效应对国内外疫情形势和经济下行压力对就业的影响,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中的稳就业工作,人社部、财政部印发《关于实施企业稳岗扩岗专项支持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30号),拓宽了以工代训范围。

明确了以工代训三项政策:加大对新吸纳劳动者企业的支持,加大对困难企业的支持,加大对重点行业的支持,并明确以工代训补贴政策受理期限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原有以工代训政策执行期限不变。

2020年5月20日,人社部又印发《关于大力开展以工代训工作的通知》(人社厅明电〔2020〕29号),要求各地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细化以工代训补贴政策。


补贴范围和对象

(一)新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的中小微企业。对新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并开展以工代训的中小微企业。

(二)停工停业的中小微企业。对受疫情影响出现生产经营暂时困难导致停工停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中小微企业。

(三)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五个行业的大型企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

上述企业应为在我市依法登记注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所以"以工代训"补贴是给企业的


补贴企业的界定

(一)中小微企业的划分。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的规定执行。或税务信息系统已按照《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对企业类型进行划分和认定的,即可以直接使用税务信息系统已划分和认定的中小微企业范围。

(二)停工停业的中小微企业的判定标准。对受疫情影响,企业当月增值税指标比2019年同期下降70%及以上的中小微企业,可认定为停工停业企业。停工停业的中小微企业的增值税指标以税务部门提供的信息为准。

(三)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五个行业的大型企业判定标准。符合《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纳入各级统计部门统计的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五个行业的大型企业(企业法人单位),并且在企业营业执照登记的项目,或在有关部门颁发的许可证能体现“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经营内容的,可认定为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的大型企业。

( 注:对在2020年5月9日后,变更企业登记的、变更增加上述行业经营范围的企业,不予以认定。)

补贴标准和期限

1、补贴标准:符合本通知规定开展以工代训的参保职工,每人每月500元


2、期限:补贴月份从2020年1月开始,2020年12月结束。企业在多个月份均符合认定条件的,可按月份数享受相应职业培训补贴,最多不超过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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