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补贴、通信补贴、出差补贴、工作餐补贴……,许多公司都存有。说成补贴,不一定全部是福利,它们兼具费用属性。在涉税处理上,要是会计做账时记作补贴就要当做薪资,划入薪水交纳个人所得税。
我本人感觉这类一刀切的处理是独断的,也是不公平的。原因很简单,该类“补助”兼顾花费属性。例如,企业给职工派发通讯补助,表示着职工个人电話要用作工作沟通。一味强调以票控税,对个人不合理,对公司几近苛责。以交通补贴为例,由于零碎、琐屑,公司多不肯报销,因此给常常出外勤的职工派发补助,等于是对交通费集中处置。
税务以票控税的原则我们不可以更改,因此会计人员在对“补贴类” 费用的处置上精心策划,规避花费薪酬化,更添职工的个税压力。接下来就举一些事例具体說明。
通讯补贴
企业给职工派发通讯补贴,兼具费用属性和员工福利属性。要是企业直接给职工派发现钱,需作福利处理,补助金额划入当月工资一起计征个税。要是企业规定职工出示发票,实报实销,这应属费用性质。
也有某种中间状况,企业确立职工的报销标准,让职工凭票报销。这种情况下又有俩种情况:
①公司强调实报实销,但不得超过报销标准,此时通信补贴也是费用属性;
②要是职工都是顶格报销,财务无需对花费真实性审查把关,这种情况下税务很可能会以为这是在变相派发福利。
员工餐补贴
职工工作餐补助要交个人所得税吗?这要分几类状况看:
(1)单位给职工派发就餐补助,这些补贴应依照“薪水、薪金所得”计征个税。
(2)企业有饭堂,职工免費到饭堂用餐,饭堂产生的伙食费由企业統一清算,职工无需交个税;
(3)企业沒有饭堂,职工固定在某饭店用餐,月末由企业与饭店統一清算,清算的花费不用并入员工工资薪金计征个税.
员工置装费
公司给员工报销置装费能税前扣除吗?这要分俩种情况看。通常的情况是公司规定职工一年报销置装费的标准,随后自主找发票到财务部报销,这种情况简言之是公司给职工发补贴,报销额度应划入工资计征个税。但公司统一制作并要求员工统一衣着产生的置装费,则能够做为公司合理支出税前扣除。
出差补贴
出差补贴该怎样报销?之前这是个沒有争议的话题,出差1天补助现金若干,直接计入差旅费中报销即可。目前呢,在部分省市继续这么操作恐怕已欠妥了,例如北京的税务就不认同此做法,如不可以提供发票,出差补贴一律要并入当月工资计征个人所得税。
建议
建议单位财务部给员工报销费用时应尽量减少出现以下字眼:补助、补贴、津贴、福利,这些字眼很敏感,往往和个税关联。会计人员在处理报销凭证时,一方面要审核发票与签批单,坚决退回不妥当的凭据;另一方面要规范分录摘要的编写,按发票写报销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