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进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2.点击企业信息填报选取北京
3.如您有一证通,请输入数字证书登陆,如沒有一证通可选用工商联络员登陆
4.选则营业执照作废声明填报
5.点击添加进行公示作废声明
6.选择遗失的营业执照正本或是副本,如全部都遗失选择正副本,填写完毕后,选择保存并公示(注:该操作不可以撤回,请您核查没有错误后再操作公示)
7.公示完成后提示下面界面
1. 申请补领营业执照的企业,通过公示系统发布营业执照丢失的公告是登记机关为企业提供的一项更加便利的免费服务,与传统的公告途径并不矛盾。如您已选择自行在报纸发布了公告,登记机关会按原方式办理,不要求重新在网上公告。
2. 网络上公布丢失公告声明仅限于补领营业执照业务,如您申办注销业务时营业执照不小心遗失,请您必须挑选报刊发布公示方式刊登公示,不可以选取在网络上公布遗失公告声明方法报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