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千千万万个Yamy或面临天价违约金

卓亿会计 发布于2020-07-24 09:35 阅读数 540

编者按: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锐公司”(ID:shangjiezz),作者 周慧娴,编辑 朱作明。找邦企头条经授权发布。

近日,前火箭少女101的队长Yamy手撕经纪公司,称自己遭遇“职场PUA”,并直接在微博上公开经纪公司会议录音。在录音中,其经纪公司老板徐明朝在会上言辞过激,攻击羞辱Yamy的外貌。

Yamy的经纪公司为北京极创引力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据天眼查数据显示,徐明朝是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超过65%。此外,徐明朝还担任过5家文化传媒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他手上的传媒公司大都于2015年后成立。也就是说,近5年,徐明朝一直将精力奉献给了明星经济。

徐明朝深耕明星养成行业其实是大势所趋。近年来,偶像经济发展井喷。企查查大数据分析显示,目前国内与艺人经纪相关的企业已超1.2万家。自2014年开始,该行业进入指数级增长的快车道,到2019年,全行业注册量已突破2500家。

但随之而来的是艺人与经纪公司日益突出的矛盾。

艺人与经纪公司的危险关系

这个时代不缺偶像,但却匮乏艺术家。

在经纪公司工业现代化的运作下,艺人可持续性演艺生涯被大幅压缩。“速成偶像”的压力之下,在规定期限内没有达到预期成果的艺人,与经纪公司的矛盾异常突出。还有成熟艺人因报酬以及工作安排等问题,与公司闹掰。

Yamy作为前火箭少女创造101的队长,曾是公司重点培养的对象,但似乎长期的投入却没有达到公司预想的效果,这就可能是徐明朝“职场PUA”Yamy的原因之一。

著名脱口秀演员池子曾公开表示,其经纪公司笑果文化拖欠了其不少应付的演艺报酬,并未按照合同提供账单明细,在池子提出异议后,公司竟然刻意停止其一切工作。池子在多次提出和平解约无果后,提出了仲裁,但笑果文化“反将一军”,要求池子赔偿公司3000多万元。

池子还指出,笑果文化涉嫌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查看个人银行账户信息,中信银行在未经池子本人同意,也没有池子身份证件和银行卡,且没有司法机关的调查令等情况下,协助纵容笑果文化查阅员工个人账户信息的行为,将公民隐私粗暴践踏。

自媒体“三表龙门阵”感慨道:“我只关心池子的未来。要知道,资本、平台喜欢的是乖巧的乙方,而非一个不安分的刺头。”唏嘘的是,在池子公然与公司宣战后,大众关心的并不是这场纠纷的最终赢家是谁,而是处于弱势方的艺人未来还能否在演艺圈“苟延残喘”……

此外还有2019年,知名歌手邓紫棋以原名邓诗颖起诉蜂鸟音乐,指出该公司擅自签订合约、逼自己参与违法活动、误导自己自行承担宣传费用、擅自注册“邓紫棋”“G.E.M”商标等,要求判决终止合约或合约无效,并取回音乐作品版权以及视频主页控制权,并诉求相应赔偿。

艺人与经纪公司不欢而散的例子还有很多,被观众熟知的艺人在与公司的博弈之中,还能激起一些水花,而沉默的大多数逃离不了被公司“欺压”的命运。

一个亿的违约金

目前,中国还没有专门规定演艺经纪合同的法律,经纪合同范本大都是经纪公司或经营经纪业务的影视制作公司,根据其自身实际情况拟定。也就是说,艺人在法律上处于比较弱势的位置,想要成功解约,并不向经纪公司支付违约金的情况少之又少。

而演艺经纪合同一般都会约定相对较高的违约金金额,意在增加艺人的违约成本,保障合同的稳定性,艺人一旦提出解约,那么就将面临天价违约金。在没有了解清楚合同明细的情况下,一些艺人贸然签下合同,无疑是签署了一份“卖身契”。

知名主持人何炅曾公开透露,他的一名艺人朋友,因为一些问题要试图与公司解约,并做好了赔偿800万元违约金的准备。然而,到最后,这名艺人不仅没有解约,还继续续约10年。究其原因便是公司在谈判时,罗列出了培训费等各项费用,告知艺人需要赔偿一亿元的违约金。

显然,一个亿的违约金是完全不合理的,很有可能是公司不想让这名艺人离开,故意采取的战术。在这种风气下,甚至有公司不把精力集中到艺人的养成上,还妄想靠解约金大发横财。

有心怀鬼胎的经纪公司,利用合同文字游戏和霸王条款诱骗涉世未深的艺人们签下天价违约金的合同。然而,公司并不会完全履行合同上为艺人承诺的资源,反而把艺人当做“工具人”,利用他们的才艺或美貌获得资本方的赞助,又或者想尽办法让艺人主动违约,利用合同中早已设计好的陷阱,让艺人赔偿与实际损失相悖的高额违约金。

尽管经纪公司林立,但手握资源的经纪公司仍旧是卖方市场,无数少男少女依旧被纸醉金迷的明星梦所“勾引”,纷纷踏入看似光鲜的娱乐圈。但他们中,真正能够闯出一片天的,又有多少呢?

天价违约金的背后

一名成功的艺人带来的经济价值超乎想象,艺人被捧红后,天价出场费、片酬纷至沓来,经纪公司也可坐拥渔翁之利。坊间戏言,有艺人凭借一己之力,“养活”整个艺人经纪公司,TFBOYS组合所在的北京时代峰峻便是这样的例子。

近年来偶像行业呈“爆炸式增长”,偶像行业宛如塞壬的歌神,诱惑着资本疯狂入驻。目前,艺人经纪品牌已超350个,其中177个拥有明确的投融资信息,融资轮次主要集中在天使轮/种子轮,Pre-A至A+轮,占比分别在36.72%和26.55%。

随着资本的快速膨胀,整个行业开始推崇“快餐消费”, 公司运营的核心围绕着“流量经济”展开,只要有偶像能够帮助公司吸引大流量,并迅速变现即可。尽管我国娱乐产业整体起步较晚,但没有人愿意深耕经纪公司如何练就先进的管理模式,培养艺人与公司双方都应有的契约精神。

公司在最短的时间内,将偶像们的商业化发挥到最大值,消耗“限定团”带来的经济价值,根本不会对偶像进行能力的“可持续”培养,这也造成了大量偶像团体“出道即巅峰,而后一路下坡”的现象。

再加上我国明星经纪模式并没有将制作与经纪分开,公司既可以是影视制作单位,又能签约艺人。换句话说,公司用自己打造的制作去捧红自家人,掌握了绝对的话语权,在和艺人的合作中处于强势地位。对于经纪公司来说,一名不温不火的艺人无非就是价值不高的公司财产,这样的艺人根本不要奢望得到优质资源。

艺人在被快速消耗商业价值后,又得不到应有的尊重。于是,双方的矛盾一触即发。

在美国,经纪人公司和艺人之间仅仅是一种单纯的合作关系,经纪公司并不会干预艺人的创作,自始至终,双方都处于相对比较平等的位置上。这样的模式一来可以避免经纪人既是卖方又是买方,二来可以保障艺人的权利。

美国四大经纪公司之一的CAA,将品牌文化定位为团队合作。组织结构也是扁平的,合作建立在完全平等的基础上,客户名单也是全体共享。

其创始人迈克尔·奥维茨甚至为代理的导演、演员争取到与好莱坞大电影公司“先期总票房”的分账形式。这意味着酬劳记账从收入分账就开始,而不需要等到利润核算完成。该形式改变了好莱坞的游戏规则,同时也为CAA赢来更多影视界大腕成为他们的代理艺人。

想要艺人告别被快速消费的命运,还需规范化的法律法规出炉,在确保艺人基本利益的情况下,尊重其人格。

毕竟,“人间失格”的悲剧不应重复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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