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余额账户利息的财务处理

谢公子 2021-08-02 10:51 收藏问题 0 606 次浏览

事业单位存放在银行的资金产生的利息不能作为收入入账,而要上缴财政专户。单位的零余额账户因错账退款等原因产生的利息如何账务处理?如果要上缴财政,是从零余额账户直接上缴还是先转到基本户再上缴?

1个回答

您好。 根据《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 4604 利息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单位取得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二、利息收入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取得银行存款利息时,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期末,将本科目本期发生额转入本期盈余,借记本科目,贷记“本期盈余”科目。 三、期末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单位的零余额账户因错账退款等原因产生的利息,个人认为 应 借 银行存款 贷 利息收入 预算会计下做 借:资金结存—货币资金 贷:其他预算收入 个人认为应该是使用零余额账户上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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