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捐赠支出扣除方法?

zbq_44084568 2021-06-16 10:01 收藏问题 0 497 次浏览

个人工商户,查账征收,通过公益性机构捐赠60万元,账记“营业外支出 60万元“利润总额是7.8万,那么在汇缴时,这60万的12%税前列支,是按7.8+60万67.8的12%列支,还是按7.8的12%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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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 第三十六条 个体工商户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捐赠额不超过其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据实扣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可以全额在税前扣除的捐赠支出项目,按有关规定执行。个体工商户直接对受益人的捐赠不得扣除。  第五条 个体工商户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收入和费用。本办法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利润总额是 7.8万,则应按照7.8万的30% 税前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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