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对价股转债实务操作

zbq_665e9018 2021-05-31 10:10 收藏问题 0 577 次浏览

您好!现在有个工作中的问题想请教一下,我们公司是为修建高速公路而组建的项目公司(甲方),由地方政府、集团公司、社会方共同出资建设。前期集团公司与银行成立了基金公司 ,2017年由基金公司作为股东之一出资25亿,作为资本金投入项目,同时由项目公司按期支付投资收益(也就是利息) ,现在审计提出,25亿属于明股实债,支付的投资收益不能列入项目投资。 据此,集团公司准备在今年全部回购,回购方式是这样:由集团拨款(只是本金,不含利息)到二级公司(股东之一),由二级公司把款又给到项目公司(作为资本金),再由项目公司支付给基金公司进行回购,但是利息由项目公司自己筹集。同时基金公司与二级公司进行0对价股权转让。项目公司把股权转为债务。想请教老师,这样操作是否合规可行?基金公司和二级公司是否都要缴纳印花税?如何在账务处理上能避免?

补充:还有个相关问题要请教,是否需要做减资?如果不做减资,那项目公司在市场监督部门的(法律形式)出资会增加吗?如果增加是否就需要缴纳新增出资额的印花税?


1个回答

您好! 可行 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账务上每一笔记清楚即可。0对价转股出具情况说明和纳税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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