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对外墙材料更换成防火等级高的材料。请问修缮费用大约1300万(分3年分批进行)如何处理? 另:工厂建筑物原值9000万,净值3000万,剩7年折旧。 1.修缮费用是单独作为固定资产,还是追加到原建筑物? 2.若单独作为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定几年?那外墙剥离的旧材料部分需做提前报废吗? 3.若追加到原建筑物,那需要把原建筑物先转到在建工程,然后增加发生的改建支出,最后再报废替换的部分?那建筑物就一个固定资产,难道也分拆成资产组分批转入在建工程吗? 3. 另一种方式是新发生的改建支出入在建工程,然后快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再转入建筑物这个固定资产,并报废替换的那部分材料。在这期间,建筑物照提折旧—这样做有没有问题? 4.或者可以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吗? 老师,请问哪个是最好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