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增值税问题

税务办理 2019-10-23 16:00 122 次浏览
您好,一般纳税人在增值税申报时,1、简易征收方式下,计算出来增值税金额是0,已做账,但增值税附表一的12行14栏及主表21行都有0.01的税额,请问我不在账上调整,直接在申报表上把这两个位置的0.01改0这样操作可行吗,会不会有什么问题(已试过能改)?2、月末销项大于进项,借: 应交税费-增值税销项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下月交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这样记账有问题么,3、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转出未交增值税这个科目怎样会用到呢?十分感谢!

1、建议与税务机关确认后再行更改; 2、可以 3、要看具体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