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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雯解约蔻驰要赔1.6亿?看法律如何给“大表姐”撑腰

发布于2019-08-16 18:01

  近日,范思哲、蔻驰、纪梵希、CALVIN KLEIN等多个国际奢侈品牌被曝不尊重中国领土主权,掀起了一波明星与代言品牌的解约潮。其中,最受瞩目的该属“大表姐”刘雯。

  在蔻驰(COACH)被曝出不尊重中国领土主权的当天上午,其代言人刘雯火速在微博发表了自己与该品牌的单方面解约声明,并附上了一封律师函。“大表姐”在国家领土主权这种大是大非的问题上的当机立断获得了大批网友的点赞和认可。


刘雯解约蔻驰要赔1.6亿?看法律如何给“大表姐”撑腰

  在大量报道中,有一则消息尤其引人关注。该消息称,“据知情网友透露,按照刘雯一年150万美元的代言费用计算,她单方面解除合同将赔偿对方5-10倍的违约金,就算按照最低倍数计算,刘雯至少也将付出750万美元代言费赔偿,此外,再加上奖金1.05亿人民币后,刘雯或将付出1.6亿人民币的天价违约金。”

  在给“大表姐”的勇气与果决点赞的同时,我们也为她可能要面临的巨额赔偿感到担忧。1.6亿的违约金从何而来?刘雯是否真如网友所说要支付天价违约金?在品牌方首先侵害国家利益、公众利益的情况下,她能否与其无条件解约?

  为此,

  法报君采访了几位专业律师,

  让我们来看看律师怎么说。

  问题一

  此次解约事件应适用哪国法律?

  民法通则第145条规定:“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第150条规定:“依照本章规定适用外国法律或者国际惯例的,不得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公共利益。”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北京京师(大连)律师事务所TMT法律事务中心主任安顺表示,适用哪国法律,需要看刘雯与COACH双方合同约定,也就是说中国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必然具有管辖权,相关争议解决也不必然适用中国法律,但即使双方约定了适用外国法律,若适用法律违背中国社会公共利益,在中国大陆进行争议处置,可不适用外国法律的效力。

  北京市兰台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明坤认为,如果双方协议中对适用何种法律进行了约定,一般情况下会遵循双方之间的约定。在双方没有约定的情况下,考虑到刘雯代言的广告主要投放在中国大陆地区,根据“国际私法”中“最密切联系原则”,双方潜在争议适用中国大陆法律的可能性较大。

  问题二

  在COACH存在明显过错的情况下,刘雯能否与其无条件解约?

  王明坤表示,在适用我国法律的情况下,考量刘雯是否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主要看COACH不尊重中国领土主权的行为是否构成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合同解除的条件。COACH的行为严重伤害了中国人民的感情,如果刘雯继续代言COACH产品会在一定程度上对自己形象造成负面影响,如果双方合同中存在类似于“COACH不得有损害代言人形象的行为”的条款,则刘雯有权依照合同约定单方解除合同。

  关于合同的法定解除,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一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包括“(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虽然,就目前情况而言,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COACH的行为符合法定解除的情形。但是,考虑到双方合同的主要内容为刘雯通过自身的正面形象及知名度提升所代言品牌的关注度,维护代言人的正面形象理应为被代言品牌的合同义务之一。在COACH的行为给代言人的声誉造成严重损害的情况下,将COACH的行为认定为已经构成严重违约并赋予代言人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会更加符合民事法律的公平正义及公序良俗的原则。当然,在实践中,也无法排除刘雯单方解约的行为被认定为违约并担赔偿责任的可能。

  问题三

  COACH不尊重他国主权的行为是否属于“不可抗力”?

  安顺认为,根据民法总则第180条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并无法律对之进行有限列举。何种情形属于不可抗力,一般交由法院裁量,不可抗力一般包括自然灾害、政变和战争行为等。COACH不尊重中国国家主权,属主动为之,不可将其划归“不可抗力”的概念范畴,刘雯可从违约(若有)或违背中国社会公共利益等方面进行主张,但不能无条件解约。

  问题四

  此次解约事件的赔偿金如何计算,网友曝出的1.6亿是否合理?

  《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29条规定:“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安顺表示,按媒体所述,1.6亿是指返还代言费及奖金,刘雯或未曾完全收取,也就不存在退还如此高额费用问题,具体违约金还要看双方合同约定。若双方之间的争议处置能够适用中国法律,那么,COACH主张违约金不仅要提供证据证明,且不能高于损失的30%。

  王明坤认为,若刘雯的行为被认定为违约并须支付违约金,一般情况下,如果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的金额或计算标准,应当依照合同的约定计算。但是,我国合同法同时规定了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所造成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减少违约金。根据《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29条规定,如果COACH无法提供确切的证据证明刘雯“解约”行为给其造成的损失,则网传的1.6亿元的违约金被认定为过分高于损失的可能性较大。

  最后,安顺律师建议,COACH不尊重中国主权,刘雯、杨幂、张艺兴、江疏影等人主动维护国家领土主权完整的行为值得称赞,同时要注意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建议艺人将来在签订合同时,争取将“若不尊重中国国家主权,则有权解约”加入合同,实现维护国家主权与避免经济损失相统一。

  无论刘雯解约风波的结果如何,

  对于她这种坚决捍卫国家领土主权的做法

  始终值得我们疯狂赞赏,

  这正是作为社会公众人物应有的担当。

  在此,法报君也奉劝那些在中国得利却又不尊重中国的国际品牌们,在中国就要遵守中国的法律,否则早晚“凉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