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益达会计解说:已经注销的公司的名称能用来注册新公司吗?

诚益达会计 发布于2019-07-21 08:46

我们都知道,公司注册第一步就是要先核名,只有核名通过了才能进行下一步。但很多时候不少创业在公司注册核名时都面临着“起名难”的问题。

因此就有人问小编:可不可以用已经注销了的公司名称再来注册新公司啊?说自己刚好有个朋友前阵子才把公司注销了,觉得朋友公司的名称就不错,可不可以就是拿这个公司的名字去核名,当做自己公司的名字继续使用!

注销公司是指当一个公司实在经营不下去而宣告破产,被其它公司收购、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不续、或公司内部解散等情形时,需向相关部门申请注销公司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对公账号等公司相关信息。

既然公司注销就等于退出江湖了,那我可以使用他人已注销的公司名称核名吗?

可以的,但是有条件。

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需满足以下条件才能再次登记名字:

1、公司被撤销满3年;

2、公司营业执照被吊销满3年;

3、除了上述两点情况之外的原因正常办理注销年限满1年。

或者申请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与下列情况的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登记主管机关不予核准:

(二)企业被撤销未满3年的;

(二)企业营业执照被吊销未满3年的;

(三)企业因本条第(一)、(二)项所列情况以外的原因办理注销登记未满1年的。

所以,如果是公司自己发起的注销手续,至少得需要1年的时间才可以重新使用。

温馨提醒

注销不满一年的公司,其名称是不可以拿来使用的哦!至少需要一年以上才可以重新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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