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股东分红税负高 那么如何合理合法提现且能少交税/不交税呢

冠通财税 发布于2020-03-27 14:19

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将企业的资金转给股东的情况比比皆是,但是,这样的资金转移合法吗?是否存在税收风险?如果存在税收风险,如何规避?今天就和大家分享讨论,如何将企业资金“合理合法”转给股东。

公司赚到钱,要想分给股东,按照我国税法的规定,目前公司分红给个 人,个人需要缴纳所得税20%,也就是说公司要分100万利润给股东,股东实际能拿到手的也就是80万元,这就是为什么很多私营企业的交易通过实际控制人的个人账户进行结算,而没有使用企业的对公账户结算的原因(当然这是违规的,属于偷税漏税了,不过现实中只要你有适当的报税,一般税务机关也很少会去深入查询这方面的问题,有点类似于法不责众)。

那么如果企业盈利了,这部分资金要如何才能转到股东的个人账户上,且尽量避免缴纳税费呢?

股东的工资:股东也可以是公司的职员。那么领一份工资也理所当然,只要税率在20%以下,通过走工资的形式能够省个税。但是需要注意,一旦工资、奖金超过了一定限制(4万)。那么个税税率25%加上所得税扣除25%的结果是19.5%,会接近股息红利所得税率。

股东分红

所以把自己月薪定在4万左右,是比较合适的。

领取备用金:如果根据公司制度,股东可以有备用金,那么这就是合理的。但是注意,备用金的金额要符合公司规定,后期冲抵的发票必须是与企业的生产经营相关。不能用家人不相关的开销来冲抵。

直接报销:股东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办公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等,在实际消费之后,都可以根据公司制度来报销。但如果不符合规定的个人开支,不可用来报销也不可税前扣除。通过这种方式只能解决小部分,你总不能几百万的收入,列支个上百万的费用吧。

资产占用:最常用的是借款。只是既然是借迟早要还。且还会产生其他后续问题。一是资金占用时间过长,则要视同股东分红缴纳个税;二是如果为了避免交税,一个年度内要还款,可能会让股东出现资金周转困难;并且要完全按照合规的流程走,避免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

减资:减少注册资本,按照持股比例返回股东一定的出资额,法律是完全没问题的,但是在操作上其实很繁琐,增资容易减资难,历来如此,而且公司减资,往往是业务收缩组下坡路的征兆,不利于公司的发展。这个能使用的也是有限的,比如你的注册资本就1000万元,每年盈利有好几百万,没几年你注册资本就要减资完了,再者一家企业,适当的注册是其实力的一种体现,总不能减到一毛不拔(有的招标就要求投标企业注册资本必须达到多少才可以)。作为公司减资,由于是同比例减少,也不影响每个股东的实际权益。不过,公司注册资金减少,不利于公司的形象,还是不这么做的好。

股东分红

组织形式与业务分流建议

股东以有限合伙企业的形式组成为优

如果股东可以选择自然人、或者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合伙企业任意身份组成,建议以有限合伙企业为优先。因为在分红方面来讲,如果股东是个人的话,存在双重纳税,即公司缴纳增值税所得税后,个人还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有限责任公司为股东是次选择。再者,通过公司或者有限合伙企业作为股东,对自然人股东而言可以作为风险缓冲带。而且合伙企业成立在一些国家经济性园区是可以享受财政补贴扶持(注:所得税国家财政四六开,40%留存地方60%上缴中央,我们合作的一级园区可以返还地方30%-70%)

在税收优惠园区设立一家或者多家服务型个人独资企业

这些个人独资企业,分别持有了原企业未来运营所必需的生产资料,以维持长期的经营。通过这个模式调整,原改变商业模式,把原公司的业务分流给该个人独资企业,在整体利润不变的情况下,实现了总体税负降低的效果。

小规模企业增值税3%

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税率按五级累进制核定征收,小规模纳税人核定后0.5%-2.1%,一般纳税人核定后0.5%—3.1%

小规模纳税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综合税负率不会超过5.18%。

个人独资企业依法不交企业所得税,而是交「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对于高收入个人或者高利润企业来说无疑都是一种很好的节税途径!

纳税

具体我们来看一下:

个人独资企业纳税情况如下:

增值税: 500/1.03*3%=14.56万

附加税: 14.56*3%=0.44万

所得税: 500/1.03*10%*35%-6.55 =10.44万

实际纳税额 : 14.56+0.44 +10.44= 25.44 万。

股东需要从公司获得的资金可能会涉及到多个用途,那么需要合理地规划好各个途径,在降低综合税负的同时,一定要保证合法性和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