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质审查是决策注册申请的商标可否核准初步审定并公告的最关键步骤,那麼有关注册商标实质审查包括什么内容呢,坚信这些您也较为好奇吧,那麼接着就和找邦企小编一起去看看吧。
商标进到实质审查环节后,主要审查下列4个内容:
1、商标是不是具有法定组成要素
《商标法》规定,商标的组成要素为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及颜色组合,以及所述要素的組合。
2、商标是不是具备显著性
《商标法》第 9 条規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应该有明显特征,易于辨别”。商标的显著性是商标的必要条件,是商标专用权的基本。因而,商标的显著性是商标审查和确权认定的关键内容。商标显著性的判定还应考量具体商标的特殊性。
以下文字、图形不具备商标显著性:
依据商标显著性的基本要求,以下文字、图形不具备商标的显著性:
(1)本商品通用名字、图形和对本商品特征带有直接叙述性的标识。
(2)过度简单的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組合,或所述要素的組合。
(3)过度繁杂的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組合,或所述要素的組合。
(4)商标各构成不可以构成1个整体的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組合,或所述要素的組合。不可以组成1个整体的商标主要有下面俩种种类:
①商标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組合,或所述要素的組合各组成部分的組合形式松散,而且不可以组成1个整体的。
②商标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組合,或所述要素的組合各组成部分的表现内容很难产生关联,而且欠缺显著部分的。
(5)欠缺独特部分的企业名字。
3、商标是不是与旁人在先权利冲突
(1)商标不可与已注册商标发生冲突。要是商标同他人已注册的在先商标同样或类似,容易产生混淆。为保护商标的独占专用权,与在先商标一样或类似的商标是不可以被核准注册的。
(2)商标不可与初审公告里的商标相冲突。初审公告的商标享受申请在先权,受法律保護。假如新申请的商标与初审公告里的商标一样或类似,商标局会依规驳回新申请商标。
(3)商标不可与商号发生冲突。商号权是依相关条例、法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确认并依法保護的某种工业产权。要是新商标注册与别人商号名字同样,在经济活動中是容易产生混淆。因此,与别人商号名称一样的商标也很难被核准注册。
(4)商标不可与外观专利权和版权发生冲突。外观专利权和版权是受《知识产权法》保護的,新申请商标的文字、图形若模仿、抄袭他人商品的装潢、外观设计或其他文学艺术作品,侵犯了他人的版权或专利权,也是不能被核准注册的。
(5)商标不可与公民身份权发生冲突。公民身份权受法律保護。没经本人答应,不可以别人肖像、名字、艺名、笔名做为商标。
4、商标是不是违背“禁止注册”規定
《商标法》第十条規定,以下标志不可注册为商标:
(1)同国家、政府间国际组织等标志一样或是类似的标志;
(2)易造成负面影响的文字、图形;
(3)县级之上行政区划名字和群众知晓的国外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