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
0
原创
0
访问
0

公司核名通过后却被别人注册了,这是怎么回事?

发布于2019-05-05 09:35

公司名字不但是申办公司注册一定要提供的资料,也是晚期运营中可以让用户迅速区別同类企业的名片,因而针对公司注册名字工商局都是先开展注册名称核名,只有核名通过后才可以继续申办领到营业执照。但一点创业人发现,现已通过核名的名字还能引起重名的现象,这是怎么回事,下边找邦企小编就给大伙儿解读下公司核名通过后如何还能被他人注册了的原由吧。

  “公司名字已核准注册,那这一名字难道不是只有我可用吗?”未必,依据我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成立公司应该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预先核准的公司名字保留期为六个月;预先核准的公司名字在保留期内,不可用作从事经营活动,不可出让。换句话说:
  1、通过公司名称核准仅说明你现已“预定”了这一注册公司名字,尽管不可以用在生产经营中,但他人没法申请核准相同的名字;

  2、自取得《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開始的六个月内,申请人务必去办理营业执照,走完公司注册流程;如果超出六个月,已核准注册的公司名字就自動无效,若有他人以此名字申办核名申请成立公司,工商局是容许通过的。

  看到这儿也许有老总要问: 那已核准注册的公司名字能够申请延长有效期吗?
  1、依据有关规定,投资者有正当理由能够申请延长《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有效期六个月,但只可以申请延长一次,且务必在有效期满期前一个月内申办。
  2、不在有效期期满前一个月申请,或是现已属于超期的,就须要再次到工商局办理公司核名,这时候若之前核准注册的名称已经被别人占用了,那就只能另想别的名称了。
  因此,各位老板在注册公司名称已核准通过后,尽量马上将剩下的公司注册流程走完,要是超过公司名称保留期的话,那自己辛辛苦苦想出来的好名字可就要拱手让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