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停工停产损失账务处理及涉税注意事项

政信财务 发布于2020-02-26 09:31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发生后,为人民有效应付疫情,防止病毒进一步扩散,全国各省市采取了一系列防控措施,导致大量企业停产停工,网络上不少企业财务人员咨询,企业因疫情导致的停工停产损失如何进行账务处理?下面就这一问题以财务核算相对复杂的制造业企业为例简要分析,欢迎大家共同学习交流。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停工停产损失账务处理及涉税注意事项

一、账务如何处理

1.停工停产损失的主要内容:对制造业企业来说,一般指停工停产期间的资产折旧、人工成本、水电动能制造费用等。停工停产损失金额的确认应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做到真实准确。

2.停工停产期间的界定:停工停产期间应以正常的国家法定节假日结束后,由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发生,各级政府新确定延长假期时间开始至复工复产时间确认为停工期。

3.损失金额如何计算:企业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照真实性、准确性、可比性原则确定损失发生金额。比如人工成本费用,企业可能因停工停产下调了停工停产期间职工薪酬,则按实际支出计算损失。车间固定资产、厂房的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等应按正常生产经营期间计算方法折旧摊销。

4.会计核算科目。将因疫情影响而发生的停工停产损失作为非正常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一非常损失”。

二、主要涉税注意事项

1.增值税注意事项

企业因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停工停产期间发生的存货以及其他损失属于不可抗力导致的,其对应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无需转出。

2.企业所得税注意事项

企业因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停工停产期间发生的营业外支出在企业所得税前可以全额扣除,无需进行纳税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