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与会计核算收入不同 涉税处理注意事项有哪些

金中汇 发布于2020-02-25 09:28

会计核算收入的确认与开具发票两者之间既有联系,也有区别。发票开具与增值税确认有时不同步实务中属于正常现象,实务中发现一些企业财务人员对这个问题容易出错。下面结合实务经验谈需要注意的事项:

发票与会计核算收入不同 涉税处理注意事项有哪些

1.涉税事项处理主要是增值税的账务处理以及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避免提前或延后纳税、少纳税,防范税收风险。

2.会计核算收入确认按《企业会计准则》或《小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相关规定进行收入确认,同时注意增值税账务处理。

3.发票开具按发票管理办法和增值税发票开具规定执行。

4.企业所得税的申报收入的确认要根据会计规定核算会计利润并按税法规定进行预缴申报,年度在会计核算利润的基础上按税法规定进行纳税调整后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收入的确认与发票是否开具不一定完全同步。

5.增值税申报应严格按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相关规定及时申报,纳税义务时间先于开票时间的,应先进行未开票收入申报,后期开票时做调减处理。如果先开具发票的,在开票时间申报。

6.会计核算确认的收入不一定与纳税人增值税开票收入相等。因为有些业务事项虽然要缴纳增值税,但会计核算不一定确认收入。比如固定资产的处置和转让,增值税要确认销售额和销项税额,但会计核算上为营业外收支或资产处置损益,不确认收入。有些增值税已经发生了需要确认增值税销售额,但会计上不确认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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