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需要提交的资料 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受理条件

衡天财务 发布于2020-02-19 18:12

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先去工商局或所在区工商分局提交材料, 等到资料审核后,发放营业执照。

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需要提交的资料:

1、《个体工商户(港澳台居民)开业登记申请书》,由经营者亲笔签署;港澳台居民申办个体工商户的组织形式仅限于个人经营。(其他填写要求请详见申请书上的说明提示)

2、《指定(委托)书》,由经营者亲笔签署

3、《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4、经营者资格证明

5、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产权人签字或盖章的房产证复印件。产权人为自然人的应亲笔签字,产权人为单位的应加盖公章。

6、许可项目审批文件,仅限经营项目涉及前置许可的。

7、《补充信息登记表》

个体户注册流程

拓展资料:

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受理条件:

1、有符合要求的经营场所

一般而言,您所选择的经营场所应为有房产证的合法建筑,房产证上记载的用途应与注册使用用途一致。

如果住所属于农村地区且暂未取得房产证,可提交《乡村规划建设许可证》或《临时乡村规划建设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也可由乡镇政府出具证明。

2、从事的经营项目应符合国家规定

如您从事的经营项目属于法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审批的,无论是工商登记前置审批项目还是照后后审批项目,均应在获得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3、个体工商户如果申请名称应符合要求

个体工商户可以不申请名称(台湾地区个体工商户除外)。如需申请名称,应在登记注册前到工商部门申请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个体工商户名称一般由四部分依次组成: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特点+组织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