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岸财税谈谈:挂名公司法定代表人会有什么风险呢

两岸财税 发布于2019-12-10 14:16

什么叫做“挂名”法定代表人?挂名法定代表人指的是实际上并不担任与履行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的任何职务与职权,甚至连公司的普通员工都不是,与公司设立与运行没有任何实质的关系,仅仅因为与公司实际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或者以少量的报酬为代价招聘的充当工商登记的法定代表人。

首先是民事赔偿方面的责任风险。根据相关规定,法定代表人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如果有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对外承担相关责任后,就有权就损失方面要求法定代表人予以赔偿。比如,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以其自身的财产为限对外承担还款责任。如果实际控制人操纵公司时存在虚构出资、抽逃出资行为,或者在诉讼过程中有隐匿、转移资产,或未经清算擅自处分财产等行为,则无论挂名法定代表人是否知情,都要面临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公司法定代表人

其次,需要承担刑事方面的责任风险。《刑法》中规定的很多罪名,除了对单位进行处罚外,还可以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哪些才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它直接责任人,法律未明确规定,但是,实务中通常都将法定代表人认定属于单位的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因此判决法定代表人亦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比如,实际控制人操纵公司实施诈骗或非法集资等情况,就算挂名法定代表人没有直接参与以上行为,也很有可能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就行政责任方面,在某些情况下,法定代表人还很有可能需就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承担行政责任。除非法定代表人可以证明,其对公司的行为并不知情,且主观上没有过错亦不存在失职。而且当公司进入破产程序,或被申请强制执行或欠缴税款时,在特定情形下,司法和行政机关还有权对法定代表人采取相应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