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几年前购买的汽车未入账且现在0元转让

股权设计 小小工匠 2020-12-17 10:32 收藏问题 0 593 次浏览

您好,企业几年前买的汽车未入账,有销售大票,现在0元转给了个人,需要交哪些税,账务处理应注意什么?是否需要评估机构评估现在转让的市场价格?谢谢 

1个回答

,您好。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四条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二)销售代销货物; (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四)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七)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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