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人购入一机器设备时进项税额未抵扣

股权设计 fengbingchun 2020-11-09 09:44 收藏问题 0 480 次浏览

某人购入一机器设备时进项税额未抵扣,3年后出售该设备,也不用计算销项税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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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无论机器购入时是否抵扣了进项税额,出售的时候,都是属于增值税应税行为,都是需要计算缴纳增值税的。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号)等文件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以下情况适用简易计税办法: 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 2.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 3.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 4.纳税人购进或者自制固定资产时为小规模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销售该固定资产; 5.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按简易办法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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